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的征求意见稿,旨在填补监管空白、推动基准规范化、强化投资纪律性 [1] - 新规被视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关键步骤,将引导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构建稳定投资风格 [1][7] - 新规通过强化基准对产品表征、投资约束、考核指导的作用,纠治“风格漂移”和“挂羊头卖狗肉”等问题 [4][6][9] 监管规则出台背景与意义 - 新规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配套《操作细则》,由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并征求意见 [1] - 此次出台是落实5月份证监会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关于业绩比较基准改革的具体举措 [5][7] - 业内认为新规将更好发挥公募基金价值投资工具属性,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1] 新规核心作用与要求 - 新规从四方面发挥作用:突出产品表征、强化投资约束、发挥考核指导、构建良性互动生态 [9]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9] - 提高基准选取决策层级至公司管理层,并由独立部门负责监测投资偏离情况,形成监督约束 [9] - 《操作细则》进一步要求指定独立部门定期评估偏离风险,建立风控模型和指标阈值 [10] 配套措施与行业影响 - 基金业协会将组织行业专家组,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引导规范选取权益资产基准 [3] - 监管下一步将修订薪酬考核规则,将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指标纳入管理人分类评价体系,并常态化注册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3] - 新规要求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健全与之挂钩的薪酬机制,基金经理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时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12][13] - 行业机构认为新规有助于提升投资风格清晰度和行为稳定性,帮助投资者形成合理预期并做出理性决策 [8][14] 存量产品过渡安排 - 证监会将指导行业机构在规则过渡期内,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 [2] - 确保变更后的基准更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和实际投资风格,不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 [2] - 合规负责人和合规部门需在新产品开发及存量产品变更环节对基准进行合规审查 [10]
纠治风格漂移和挂羊头卖狗肉,公募业绩比较基准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贝壳财经·2025-10-31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