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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风格漂移”,公募基金的“锚”和“尺”来了!
证券日报网·2025-10-31 21:15

本报记者 吴晓璐 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操作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速览要点: 1、《指引》《操作细则》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 2、要求管理人根据产品定位、投资风格和业绩比较基准任命具备相关投资研究经验的基金经理,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 变化,不得仅因基金经理变化、市场短期变动、业绩考核或者排名而变更基准。 5、在衡量主动权益基金业绩时,管理人应当加强与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 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6、要求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评价基金投资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以更加科学客观地衡量基金投资业 绩、风险控制能力和风格稳定性。 据记者了解,在今年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中,证监会将会把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考核指标纳入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工作 中。 3、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