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格林美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公司所有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等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10月31日)》,证监会国际司共对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在公示中,证监会要求格林美 (002340.SZ)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公司所有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等。据 港交所9月22日披露,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林美)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摩根大通、 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财务方面,于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实现收入293.92亿 元、305.29亿元、332亿元、175.61亿元人民币;同期,年/期内利润分别约为13.32亿元、11.62亿元、 13.28亿元、8.43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监会请格林美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三、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公司所有下属公司及 分支机构情况,目前仅核查说明主要子公司情况。 四、请公司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境 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