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因信披违规等问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多名责任人被追责
监管处罚 - 公司因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违规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 [1] - 违规行为涉及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以及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 - 交易所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3] 关联交易违规 - 公司未在2019年和2020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江苏恩高及其关联交易 [1] - 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为4476.43万元,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为7236万元 [1] - 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未履行主动告知义务 [2] 资金占用违规 - 2019年公司向关联供应商支付4700万元采购款,资金在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中国能源实际使用 [2] - 该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在相应年度报告中披露 [2] - 公司因此在2024年4月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 - 2019年度调减总资产97.6万元,占更正前总资产的0.03%,调减归母净资产97.6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资产的0.06%,调减归母净利润132.05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利润的3.64% [2] - 2020年度调增归母净利润132.05万元,占更正前归母净利润的7.14% [2] 相关责任人 - 原控股股东中国能源时任董事长刘斌因知悉情况并安排合同签订和资金划转被认定负主要责任 [2] - 公司时任董事长段玉林作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2] - 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周春平作为具体负责相关合同起草的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