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背景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于10月31日联合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操作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1] - 此次规则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 以发挥其表征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的功能 [1] - 证监会将在当年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中纳入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考核指标 [1] - 此次规则是对5月份证监会印发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 [2] 规则制定的必要性与目标 - 当前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存在法规制度缺乏专门性系统性规定、多数管理人未建立全链条内控机制、部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大幅偏离基准导致风格漂移等问题 [2] - 规则目标包括完善公募基金基础性制度 填补监管空白 推动基准规范化 提高主动投资纪律性 形成稳定清晰投资风格 以及引导行业回归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的初心 [3] 规则核心内容:基准的选取与表征作用 - 规则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必须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并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 - 要求根据产品定位和基准任命具备相关经验的基金经理 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4] 规则核心内容: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 - 要求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4] - 提高基准选取的决策层级至公司管理层 并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4] - 强化内部监督 由独立部门监测投资偏离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判断偏离合理性 合规负责人定期检查内控有效性 [4] 规则核心内容: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 - 要求管理人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健全与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机制 [5] - 主动权益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时 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5] - 规范基金评价评奖机制 要求评价机构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重要依据 并要求在业绩排序时结合基准进行合理分类 [5] 规则核心内容:基准的外部监督 - 强化托管人监督职责 包括基金合同审核、投资风格库复核、风格稳定性监督及信息披露复核等责任 [6] - 要求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必须同步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6] - 规范信息披露文件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内容 提高投资运作透明度 [6] 后续配套工作 - 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将指导行业在过渡期内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 [7] - 基金业协会将组织行业专家组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以引导行业规范选取权益资产基准要素 [8] - 后续将修订出台薪酬考核规则 完善管理人分类评价体系 并常态化注册与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以强化利益绑定 [8]
监管拟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取和使用
证券日报·2025-11-01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