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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与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的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于2020年8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由林秀成及三安集团向公司支付债权及资金占用利息 [1] - 因林秀成及三安集团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公司持续通过协商及司法程序推进履行 [1] - 公司于2025年4月就委托合同纠纷向大商道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2] 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 公司近期收到林秀成及三安集团支付的部分款项人民币5,300万元 [3] -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该系列诉讼的债权金额150,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7,429.17万元 [3] - 公司收到法院对大商道委托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判决大商道向公司返还委托采购款7,357.44万元并支付逾期退款损失,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45.69万元 [4] - 大商道诉讼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4]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系列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视相关方后续履约情况综合确定 [5] - 大商道委托合同纠纷诉讼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7]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权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