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成果 - 资本市场在“十四五”期间实现量质齐升,基础制度和监管逻辑全方位重构,多层次市场体系更完备,市场韧性和功能增强 [3] - 沪深股通标的股票数量达2922只,市值占A股总市值比例超90%,合格境外投资者数量超900家 [4] - 境外上市新规实施以来至今年9月30日,证监会已完成296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其中109家为科技企业,涵盖机器人、新消费、半导体等行业 [4] - 离岸A股衍生品工具不断丰富,支持香港推出首个A股指数期货,便利国际投资者风险管理 [5] - 跨境投资渠道实现多层次双向开放,形成以互联互通机制和多元机构投资者制度为主体的跨境机构投资者体系 [5] 金融开放面临的法治挑战 - 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1080件涉外案件中,证券虚假陈述、金融借款与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是数量居前的三类案件,涉及美国、中国香港等多地 [6] - 各国监管体系存在固有差异,包括不同法域的会计处理标准、信息披露要求、数据安全与跨境流动规则不一致,给跨境投融资带来挑战 [6] - 生成式AI等人工智能技术深度渗透智能投研、风控等流程,打破金融系统地域限制,改变跨境资本流动方式,对监管提出新要求 [7] 构建涉外法治新生态的举措 - 证监会通过《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进行顶层设计,并对法律域外适用和跨境执法作原则性安排 [8] - 制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为境外上市、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交易及互联互通营造透明制度环境 [8] - 证监会已与6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备忘录,深化与境外执法机构关系,为境外执法提供便利 [8] -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需坚持立法先行,有重点分步骤制定修改法律,加快建立透明完备的资本市场涉外法律体系 [9] - 需深化跨境监管协同,加强境内外监管沟通,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对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 [9] 市场参与者的建议与关注 - 外资不仅关注市场准入,更关心争议解决机制,建议整合分散规则体系形成清晰指引,增强争议解决机制的国际公信力 [10] - 退出机制是跨境股权投资焦点,其清晰度直接影响投资者信心,建议主管部门构建清晰退出机制并鼓励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出程序 [10]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向纵深推进
搜狐财经·2025-11-01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