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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立案调查一创投行!给这类中介机构敲响警钟
上海证券报·2025-11-01 14:16

监管立案事件 - 第一创业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其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 [1] - 立案调查核心事由为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体现了监管压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的导向 [1][11] - 一创投行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工作,目前第一创业及一创投行经营情况正常 [2] 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风险 - 鸿达兴业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债2426.78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7亿元,期限6年 [3] - 截至2024年3月18日,鸿达转债剩余金额为3.37亿元,一创投行为该债券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3] - 根据条款,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70%,持有人有权回售 [3] - 2024年3月18日鸿达兴业股票被深交所摘牌前,其股价已连续23个交易日低于转股价70%,触发回售条款 [4] - 一创投行于去年5月发布公告,提示鸿达兴业因资金紧张存在可转债回售违约风险,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2][3] 鸿达兴业集团债务与经营状况 - 鸿达兴业集团于2024年4月22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4] - 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集团账面资产总额99.64亿元,负债总额338.45亿元,净资产为-238.81亿元,已资不抵债 [9] - 经法院裁定确认,鸿达兴业集团破产清算案债权额为190.75亿元 [7] - 集团存续债券包括18鸿达兴业MTN001等5只债券均已违约,涉及金额44.65亿元 [5][10] - 债务危机始于2020年12月,当时20鸿达兴业SCP001未能按时付息发生违约 [10] 鸿达兴业信息披露违规与处罚 - 江苏证监局对鸿达兴业及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1850万元罚款 [10] - 违规行为包括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2019年至2023年相关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担保事项 [10][11] -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奕丰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财务总监林桂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0] 行业影响与警示 - 业内人士指出,投行责任贯穿项目整个存续期,此案例警示券商需切实避免重保荐、轻督导的情况 [1][11] - 该案例表明,即便债券有条款保护,投资者也需穿透审视发行人真实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投行的专业性和责任心是保障投资安全的重要一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