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证监会于今年5月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并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1] - 作为落实《行动方案》的关键步骤,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配套“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1] - 政策旨在解决基金行业两大核心问题:基金风格漂移导致基民持仓体验差,以及基金业绩波动大导致“基金公司赚钱,基民不赚钱”的现象[1] 具体监管要求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以强化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1] - 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以发挥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1] - 在衡量主动权益基金业绩时,管理人应当加强与基准比较,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市场低迷期行业亏损面大,但基金公司依然“旱涝保收”,基金经理收入与基民收益反差长期存在,对投资者信心和引入长期资金不利[2] - 金融行业的高收入与现阶段收入分配中过于强调资本价值及一定的“壁垒保护”分不开,部分基金经理被质疑“靠天吃饭”而非凭能力和勤奋[3] - 费率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行业综合费率稳步降低,为推进收入报酬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2] 未来政策展望 - 下一步证监会将修订出台薪酬考核规则,细化基金经理薪酬考核具体指标要求[4] - 将完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监管体系,把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考核指标纳入有关指标体系[4] - 将常态化注册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4] - 系列政策举措有望全面强化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倒逼基金公司通过高质量服务为投资者争取长期稳健回报[4]
基金公司收入报酬,应由基民回报说了算
第一财经·2025-11-01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