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独立董事李玉敏因非本公司事项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拟被罚款1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受罚事件 - 山西焦煤独立董事李玉敏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1] - 处罚原因为李玉敏在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 - 该行政处罚事项与山西焦煤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1] 公司声明与应对 - 公司董事会明确表示李玉敏涉及的监管措施系因其他上市公司任职期间的履职问题导致,与山西焦煤的日常经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无关联 [1] - 公司董事会强调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