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批与额度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8月1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 - 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操作 - 公司因现金管理需要,在招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后因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而将该账户注销 [2] - 公司近期再次在同一银行开立了新的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 [2] - 新开立账户将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2] 现金管理进展与受托方 -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进展以公告表格形式披露 [2] - 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包括齐鲁银行济南文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及招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2] - 公司与上述受托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投资程序与风险控制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 - 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5] - 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5] 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 - 该举措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5] - 现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