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A股信息披露评价结果 - 截至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5366家A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其中1001家公司获评A类(优秀),占比18.65%;3573家公司获评B类(良好),占比66.59%;653家公司获评C类(合格),占比12.17%;139家公司获评D类(不合格),占比2.59% [1][2] - 与2023-2024年度评价结果相比,D类公司占比从3.01%下降至2.59%,A类公司占比从18.03%微升至18.65% [2][4] 信息披露评价体系与引导机制 - 评价内容涵盖信息披露规范性和有效性、投资者关系和公共关系维护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披露情况等方面,经由公司自评和交易所复核形成最终结果 [2] - 评价体系设有“加分”机制,例如在现金分红领域,对细化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提高股息率、一年多次分红等情形予以加分;在投资者回报层面,上交所聚焦“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响应与回购增持实施,深交所关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落实及股东增持引导 [2] 监管动态与执法成效 - 监管层通过优化信息披露指引、施以重罚等方式持续发力,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 [1] - 2024年以来至2025年8月,中国证监会已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4] - 今年上半年,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累计针对160家A股上市公司的258起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其中101起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达39.15% [4] 未来监管与公司提升方向 - 未来信息披露监管评价体系将向更深层次推进,评价指标或进一步聚焦“有效性”与“针对性”,并可能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转化,推动其与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行为紧密挂钩 [1] - 监管层面需从制度完善、技术赋能、意识提升三方面发力,包括强化法规建设、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搭建实时监测系统、加强针对公司管理层的教育培训 [5] - 上市公司需从内部管理与信息呈现两方面提升质量,包括强化内部控制、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5]
A股上市公司信披质量优良率达85.24%
 证券日报·2025-11-03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