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改革落地 立标尺定锚点告别“基金盲盒”
中国证券报·2025-11-03 07:2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及《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推动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解决行业“风格漂移”、“挂羊头卖狗肉”等痛点 [1] - 新规将从产品表征、投资约束、考核评价及构建良性生态四方面强化基准作用,重塑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及基金产品的行为,最终惠及投资者,推动行业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 [1][2][9] 制度框架与核心要求 -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围绕突出基准的表征作用、强化约束作用、发挥评价作用及健全多道防线构建良性生态四个方面展开 [3] - 《操作细则》从产品设计、基准展示、基准与产品匹配等方面细化《指引》要求,并对基金托管人、评价机构等市场机构提出相应规范 [3][5][6] 对基金管理人的影响 - 要求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并由公司管理层决策基准选取 [4] - 需指定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部门定期评估基金偏离基准的合理性和风险,合规部门需在新产品开发等环节进行合规审查,并建立内部问责机制 [4] - 推动管理人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薪酬与战胜基准的能力挂钩,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4][8] 对基金经理的影响 - 业绩比较基准将成为投资决策不可或缺的“锚”,促使投资回归本源,减少短期博弈行为,更均衡稳健地进行资产配置 [1][8] - 基准需与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高度匹配,促使基金经理致力于获取长期稳定的超额收益,降低押注单一赛道的风险 [8] 对基金产品的影响 - 新规将有效杜绝“基金盲盒”,确保产品风险收益特征清晰稳定,增强产品业绩的可预期性 [1][8] - 基准应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约定,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化 [3][8] 对行业生态的构建 - 要求托管人履行基金合同审核、投资风格库复核等监督责任,要求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展示基金业绩时同步展示基准表现 [5] - 要求基金评价机构将基准作为评价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依据,并规范信息披露内容,要求管理人在定期报告中解释基金与基准的差异 [5][6] - 新规将促进行业构建以基准为核心的良性生态,倒逼基金公司审视产品基准设定是否“名实相符”,推动投资动作向基准收敛 [9] 对投资者的益处 - 清晰的基准如同产品“说明书”,帮助投资者识别产品特性,形成合理预期,做出理性决策,避免“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困局 [2][10][11] - 投资者能更准确评估基金表现和基金管理人专业能力,避免“开出货不对板”的基金盲盒,提升投资体验并促进长期持有 [10][11] - 基准为投资者提供理性的风险收益预期,有助于减少投资焦虑,关注长期超额收益,避免追涨杀跌,享受时间复利效应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