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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交易税收政策调整 六福集团大跌近9%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1-03 12:2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黄金交易相关税收政策[1] - 在2027年12月31日前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3] - 政策区分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政策[3] - 此举是对现有黄金市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旨在更好区分黄金的商品和金融属性[3] 对投资渠道的影响 - 通过非交易所渠道如银行柜台金店等购买投资性金条卖方需缴纳13%的增值税税负可能转嫁给买方[4] - 非交易所渠道投资实物黄金的吸引力下降普通投资者可能转向黄金ETF等交易所产品[1][4] - 政策延续了对黄金交易所场内交易的税收优惠鼓励在合规的交易所渠道交易[4] 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 - 政策鼓励业内人士黄金机构珠宝业及散户在合规交易所交易[4] - 机构在场内进行黄金投资交易或珠宝业从交易所买入黄金加工销售税收上更友善成本降低[4] - 我国对黄金产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优于国际主要黄金市场[3] 市场即时反应 - 黄金零售股出现明显下跌港股六福集团周大福老铺黄金跌幅均超过7%[1] - 六福集团跌幅最大一度达到8.8%[1]截至发稿前大跌近9%[5] - A股潮宏基逼近跌停周大生下跌超过3%曼卡龙老凤祥跌幅均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