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调整 - 新政实施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核心变化是按“交易渠道”和“实际用途”建立双重区分标准 [1][3] - 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卖出方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同样免征增值税 [5] - 不通过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需按现行规定缴纳13%增值税,旨在压缩场外“灰色交易”空间 [5] -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时,投资性用途(如金条、金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买方后续销售仅能开具普通发票;非投资性用途(如首饰加工)则免征增值税,买方为一般纳税人可按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 - 允许会员单位在交割后6个月内申请一次用途变更,同步调整发票与税款处理 [5] 市场影响分析 - 对投资者而言,交易所渠道的投资性黄金税负降低,吸引大额资金向场内集中,银行代理的积存金、黄金ETF等标准化产品更具吸引力 [5] - 对黄金商家而言,中小商家面临成本与合规双重压力,若无法对接交易所资源需承担额外增值税成本,部分可能退出投资金条市场;大型机构则凭借渠道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集中度 [5] -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购买黄金饰品的直接影响有限,因金饰零售价格已包含相关税负;但长期来看,投资性黄金向场内集中可能间接影响原料供给,对金饰终端价格产生轻微波动 [5] - 具体测算显示,以100元采购为例,新政下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11.5元变为6元,企业应纳税额从8元增加至13.5元 [2] - 新政将推动3000亿规模的黄金市场向精细化治理转型 [1] 行业长期意义 - 此次税收调整被视为黄金市场治理的重要升级,通过税收杠杆引导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并强化交易所的核心地位,推动场外交易向场内集中 [3] - 规范透明的交易环境将提升中国黄金市场的国际定价话语权,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同时为投资者和合规企业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生态 [3]
11 月黄金税收新政落地:分用途、划渠道,3000 亿黄金市场迎规范升级
搜狐财经·2025-11-03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