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股东弘苏实业持有的1913.49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股东股份司法强制执行 - 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13.49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987% [1]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弘苏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 [1] -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拟对剩余1913.49万股尚未执行的股票进行变卖处置 [2] 强制执行背景与过程 - 强制执行源于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弘苏实业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 [2] - 法院原裁定变价、拍卖、变卖弘苏实业持有公司3236.54万股股票 [2] - 在2025年7月25日发布提示性公告后,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执行1323.05万股股份 [2] - 本次变卖处置将导致弘苏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