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交易税收新规三问
上海证券报·2025-11-04 02:1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黄金税收新规,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 - 新规聚焦交易所场内交易增值税免征优惠与实物交割管理,旨在打击场外非法交易、部分投机行为及短期套利行为 [2] - 新规首次明确划分“投资性黄金”和“非投资性黄金”的边界 [2] 税收优惠关键调整 - 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免征增值税 非交易所渠道销售标准黄金须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 [3] - 实物出库与否为税收分水岭: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全额免征增值税 发生实物出库交割的则按用途属性适用不同政策 [4] - 对“投资性黄金”与“非投资性黄金”实行差异化税收:投资性用途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非投资性用途则免征增值税 [4] - 投资性用途定义为直接销售,以及加工生产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条、金块、金锭、金片或经央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 [5] 合规管理与漏洞堵塞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并申请实物交割出库的应如实申报用途 出库后实际用途发生改变须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且仅允许一次 [5] - 新规通过规定发票类型从源头上区分黄金的“投资”与“消费”属性 买入方将标准黄金加工成投资性用途产品并销售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 此前存在企业在交易所买免税黄金加工成金条再卖还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套利漏洞 新规堵住了“进货免税,卖货让下游抵税”的漏洞 [6] 对产业链的影响 -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金饰售价本就包含13%增值税和5%消费税,新规未新增或提高相关税种,购买金饰的税负成本没有变化 [9] - 对珠宝品牌、金店而言,新规推高了其原料采购成本 据测算首饰商实际税负增加大约6% 黄金首饰生产成本增加或间接影响零售价 [9] - 投资者购买金条时须缴税但卖出时下游只能开普通发票无法抵税导致成本骤增 新规引导黄金投资更多通过黄金ETF或期货进行 [9] - 新规主要针对黄金实物投资 对不规范的金饰商家影响较大 有利于知名珠宝首饰品牌市场占有率提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