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资本市场顽疾,需通过紧抓“关键少数”、强化立体追责体系进行铁腕治理 [1][3][4][5] 资金占用问题现状与手法 - ST帕瓦原董事长张宝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批准逮捕,其通过供应商占用、截留销售货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高达1.91亿元 [1] - 年内至少已有27家A股上市公司因资金占用问题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1] - 资金占用手法除传统直接拆借、无偿使用资产外,更趋隐蔽,如关联方借助虚构贸易背景、伪造业务单据等手段,以预付款项、应收账款等名义占用资金 [1] 资金占用的根源与后果 - 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深层缺陷,“大股东”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内控制度之上 [2]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常因不敢坚持独立性而纵容资金侵占行为,部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导致内控体系形同虚设 [2] - 对上市公司而言,资金占用侵蚀公司治理根基,干扰正常生产经营,损害公司独立性,并使其暴露于巨大信用风险之下 [2] - 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资金占用行为直接损害其权益,常伴随信息披露违规,侵害投资者知情权 [2] 监管趋势与治理措施 - 治理重点转向“追首恶”和“惩帮凶”,重点追究“关键少数”责任,要求占用资金者归还,参与配合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 监管行动包括占用必偿还,监管部门今年已出具多单行政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决定,并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精准追责 [4] - 整改有期限,新“国九条”后2024年退市新规修订,将大额资金占用未整改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未在责令期内全额偿还资金将启动退市程序 [4] - 坚持退市不免责,对于因主业经营不善、财务数据混乱等问题触及财务类或交易类退市的公司,监管仍持续督促清收占用款 [4] - 随着立体追责体系完善,“大股东”将上市公司视为“提款机”的行为将得到遏制 [5]
铁腕查处资金占用顽疾
经济日报·2025-11-04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