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金协会:金融机构应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披露助贷合作名单
北京商报·2025-11-04 17:40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助贷业务披露倡议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披露情况 [1] - 协会倡议金融机构按照“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进行合作机构名单披露 [1] 披露具体要求 - 披露位置应在金融机构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如“最新公告”或“重要公告”栏目 [1] - 披露标题应标明“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1] - 合作机构指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业务相关服务的法人机构,名称需准确无误 [1] - 除名称外,宜一并披露合作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等信息 [1] - 披露信息需及时更新,且更新时不宜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