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佛安详解“十五五”积极财政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1-04 23:02

财政政策导向 - "十五五"时期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1] - 坚持科学把握财政宏观调控边界,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1] - 坚持将畅通国内大循环放在突出位置,聚焦卡点堵点精准施策[1] -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财政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1] - 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1] 积极财政政策重点举措 - 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1] - 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1] - 在高质量发展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1] - 扎实推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1] - 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1] - 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1] 财政宏观调控 - 财政政策通过预算、税收、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工具组合,发挥扩大总需求和定向调结构的双重优势[6] - 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6] - 以财政宏观调控"有度"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进而让微观主体"有活力"[6] - 财政资金向公共领域聚焦,向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方面倾斜,弥补市场失灵[6] -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6] 财政收支形势 - 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多约束,传统重点税源行业增长放缓,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等发展迅速但对税收贡献相对较小[7] - 财政支出需求持续增长,促消费、扩投资、稳就业、促民生等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7] -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企稳向好、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压缩不必要的支出,财政收支状况有望持续改善[8] - 增强财政收支可持续性需统筹考虑经济与财政收支之间的关系,加强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做大经济财政"蛋糕"[9] - 充分调动和保护各级地方政府、各类经营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配为基础,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9] 政府债务管理 - 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持续用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11] - 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做好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工作[11] - 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11] - 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11] - 优化债务结构,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11] - 财政部债务管理司整合了原分散在多个司局的债务管理职能,通过统一制定政策、加强监测监管,可有效避免多头管理导致的权责不清[12] - 债务管理司职责涵盖中央和地方债务管理、债券发行兑付、隐性债务监管等,可直接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进行穿透式监管[12] - 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需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分类和功能定位,优化政府债务结构[13] - 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13] - 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和数据信息共享,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13] 债务风险化解与趋势 - 按照目前进度,2028年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具备可行性[14] - 2026年、2027年是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关键年份,伴随"6+4+2"大规模化债组合拳实施落地,地方债务综合成本持续下降,结构进一步改善,风险不断压降[14] - 融资平台在加快转型,有望在2027年6月末前全部退出名单[14] - 未来政府债务规模或呈现"法定债务延续扩容、隐性债务持续压降、全口径债务管理强化"的趋势[15] - 从法定债务来看,积极财政政策仍是稳经济的重要支撑,叠加债务置换深入推进,法定债务规模将稳步上升[15] - 从隐性债务来看,伴随大规模债务置换持续推进,隐性债务规模将逐步清零,同时城投有息债务增速或整体收敛[15] - 全口径债务管理进一步强化,涵盖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城投企业经营性金融债务、产业类国企债务等,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体系不断完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