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重整生变!
上海证券报·2025-11-04 23:47

重整方案表决结果 - 由新扬子、新扬船、东方资产及TCL产投组成的四方联合体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1]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三大核心组别均投出反对票,而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 [2] - 核心债权与股权组别的否决导致方案未能通过,反映出核心利益相关方对当前方案认可度不足 [2] - 表决于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以网络会议形式进行 [2] 重整方案核心内容与市场反应 - 根据2025年9月29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联合体拟取得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所持杉杉股份23.36%的控制权,受让股份对价约为32.84亿元 [3] - 方案被否当日,杉杉股份收盘股价大跌7.86% [1] - 杉杉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扣非净利润2.23亿元,同比激增512.94%,其偏光片与负极材料核心业务仍处于成长赛道 [2] 重整遇阻潜在原因 - 原联合体成员赛迈科声称其重整投资者资格被TCL产投替换,并对新重整协议的签署不知情,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要求判决重整计划无效 [6] - 牵头方任元林作为扬子江船业创始人,缺乏新能源产业运营经验,其“扬子江系”曾参与的多家上市公司最终大多走向退市,引发市场对杉杉股份业务持续发展的担忧 [6] - 联合体曾回应市场质疑,称入主后将保留杉杉现有管理团队,并借助TCL产投的产业资源实现协同,认为跨行业投资风险可控 [6] 重整后续走向分析 -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在三大核心组别集体否决的情况下,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进行强制批准的可能性极低 [8] - 后续努力方向可能包括调整方案以争取反对组别支持,如优化债务清偿比例、补充产业整合承诺、厘清遴选程序争议等 [8] - 未来存在重新进行投资人遴选的可能性 [8] - 重整管理人将继续推进重整工作,但最终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8] 重整事件折射的行业复杂性 - 上市公司重整需兼顾债权人利益、产业可持续性及程序公平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9] - 未来“白衣骑士”的选择需综合考量资本实力、产业协同能力与诚信记录 [9] - 重整管理过程必须坚守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保障各方知情权与参与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