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税委会:停止实施对美芬太尼关税的反制关税措施
搜狐财经·2025-11-05 12:19

中美关税政策调整 -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成果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 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 [1] - 此次停止实施的加征关税措施 最初源于2025年3月4日发布的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 该公告是对美国单边加征关税的回应 [1] 此前实施的加征关税措施详情 - 中国于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以回应美国于2025年3月3日宣布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 [1] - 加征关税措施分为两档 对鸡肉 小麦 玉米 棉花加征15%关税 [1] - 对高粱 大豆 猪肉 牛肉 水产品 水果 蔬菜 乳制品加征10%关税 [2] - 加征关税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实施 现行保税 减免税政策不变 且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2] - 对于2025年3月10日前已启运 并在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期间进口的货物 不适用加征关税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