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
北京商报·2025-11-05 15:34

政策发布与试点启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与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于11月5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1] - 试点工作旨在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应用推广并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1] 试点重点领域与主体 - 重点行业领域包括电信和互联网、工业、金融以及其他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类保险[1] - 重点主体包括重点企业、中小企业、产业园区等主体对象的企业类保险以及针对网络安全产品的产品服务类保险[1] 参与机构与申报方式 - 参与机构类型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保险科技公司、专业测评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科研院所等[1] - 上述机构可单独或联合相关主体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1家且联合单位不超过5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