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税收新政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11月1日发布关于黄金税收的新规,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实物交割出库时间为准 [4] - 新政区分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适用不同增值税政策,场内交易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非场内交易实物黄金需按13%税率缴税 [5][6] - 政策明确投资性黄金在交易所交易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但后续销售环节需缴纳增值税,非投资性黄金在交易所交易免征增值税,按发票金额的6%计算 [6] 银行积存金业务调整 -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于11月3日至4日迅速对新增黄金积存及积存金实物兑换业务作出调整,部分业务暂停,工行和建行相关业务已迅速恢复 [1][3][4] - 工商银行曾暂停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买入计划及提取实物黄金申请,但存量客户定期积存计划、赎回和销户不受影响 [3] - 招商银行暂时调整了积存金可兑换产品的范围,暂停兑换实物金条,只能兑换首饰金和工费较高的金条,具体恢复时间不确定 [2] 政策调整动因与影响 - 银行调整积存金业务主要基于黄金税收新政变化和近期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管理需要 [4][7] - 新政下银行积存金产品的税务成本出现变化,银行需重新计算从黄金交易所交割实物金时涉及的扣除率才能继续开展业务 [1][7] - 税收新政有助于黄金交易向场内集中化发展,减少场外非法交易,提升市场透明度,银行积存金、黄金ETF等产品的吸引力预计将提升 [6] 行业专家观点 - 专家指出系统调整具有必要性,银行应提前告知投资者,以尽量减少潜在影响,在系统调整完成及市场趋稳后,相关业务预计将恢复 [1][8] - 对于投资者而言,通过交易所渠道购买标准金条享受免税优惠,成本优势突出,而非交易所渠道购买的实物黄金价格已包含13%增值税 [6]
银行积存金业务火速变阵,黄金税收新政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