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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与背景 - 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若破产清算 出资人权益将为零[1] - 为挽救公司避免破产清算 需由出资人和债权人共同分担成本以实现重生 因此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1]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核心内容 - 以现有总股本184,132,890股为基数 按每10股转增14.5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共计转增266,992,691股[3] - 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51,125,581股 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分配[3] - 产业投资人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35,450,000元受让35,000,000股转增股票[3] - 财务投资人合计以787,362,000元受让168,600,000股转增股票 涉及12家投资主体[4] - 剩余63,392,691股转增股票将用于清偿公司债务[6] 出资人组会议安排 - 会议定于2025年11月21日下午14:30召开 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0][1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13]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11月17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14][15] -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对审议议案回避表决[19] 方案实施的预期效果与处理原则 - 方案实施后 广大中小投资者所持公司股票的绝对数量未发生减少[8] - 重整完成后期望公司基本面发生根本性改善 财务和经营状况得到改善 持续盈利能力增强[8] - 方案实施后可能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7] - 公司已聘请财务顾问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论证 最终以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