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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实施公告

证券简称变更实施 - 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5年11月11日起由“东峰集团”变更为“衢州东峰”,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 [2][4] - 证券简称变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变更证券简称是为了匹配公司新名称“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 [3] 公司控制权及基本情况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变更依据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3] - 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汕头市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 [3] - 本次变更仅系匹配公司所属区域,不涉及字号及行业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在内的四项议案 [5][7][9]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情况、公司董事7人及监事3人均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8][11] - 变更公司名称等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