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自然资源报·2025-11-06 15:32
办法共二十三条,从统筹全链条全环节管理的角度,对基准站的管理原则、监管职责、布局规划、 建设条件、备案要求、运行维护、分类服务、数据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梳理,确保 基准站建设、运行维护和相关数据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2025年11月4日,自然资源部公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办法细化了基准站备案相关规定,要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所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多个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且跨两个以上 省级行政区域的,应当向自然资源部备案。备案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涉密信息管理要求提 交。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以下简称基准站)是指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并通过通信设施 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2016年,基于加强基准站管理需要,原国 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办法(试行)》,对基准站备案程序作出规定。 2017年,测绘法修订,对基准站的建设备案、公共服务、数据安全和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并明确了相 应的法律责任。近年来,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