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加速汇总——上市公司市值对赌无效
证券日报网·2025-11-06 16:16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与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就新公司法配套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共收到1100多封社会意见并整理出40万字材料,在优化条款后将尽快提交审委会审理,旨在指导各级法院准确理解和适用新公司法并统一裁判尺度 [1] 对赌协议相关条款的核心规定 - 司法解释围绕“对赌协议”设立4个条款,其中征求意见稿第82条明确规定,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进行的以市盈率、市净率等股票市值指标为条件的对赌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无效 [2] - 该条款旨在弥补资本市场监管制度漏洞,防止大股东操纵股票市值、破坏证券市场公正价格形成机制、违反股东平等原则及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2] 法律专家对市值对赌条款无效的支持观点 - 专家认为,以股价等市值指标挂钩的对赌协议,其合同目的受宏观经济、市场情绪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并非公司实控人通过努力经营即可实现,本质上类似非理性的“赌博协议”,法律应认定其无效 [3] - 禁止上市公司市值对赌是重大的法治进步,有利于统一此前司法实践中说理不统一、依赖抽象原则的裁判难题,简化裁判依据 [2] - 该规定获得法学界一致认可,认为将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促进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共同良性发展 [3] 司法解释的预期作用与执行要求 - 司法解释将帮助各级人民法院准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统一裁判尺度 [4] - 专家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与新司法解释精神相违背的疑难案例,司法机关应充分理解其精神方向,避免因不当执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