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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社论:私权保护是最有效的信心助燃剂
第一财经·2025-11-06 21:59

司法平等保护原则的强化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个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案例,包括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的三个刑事案件和一个有关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 [1] - 再审案例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为当事人挽回经济和名义上的损失 [1] - 此举向全社会传递清晰信号,即法律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守护神,坚守司法正义是司法部门的工作核心 [1] 私权保护的政策与制度框架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2]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提出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把对涉案财物进行调查作为庭审的重要内容和独立环节 [2] - 一系列系统性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为私权保护提供了系统性框架效应和有效的评价认定标准 [2] 司法实践对经济信心的影响 - 公正的司法审判能坚定人们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使民营企业家敢于释放企业家精神,为股东增益并满足消费者诉求 [3] - 作为消费者的个体愿意将真实显示偏好作为市场交易最大化选择,内生性地降低市场的边际交易成本,从而挖掘内需市场潜质 [3] - 公平公正的司法审判不仅要保护名,更要保护利,需杜绝“过罚失当”、“类案不同罚”及违法使用刑事手段处置经济纠纷等问题 [3] 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要求 - 需要严格规范对物强制措施的行为,杜绝不规范、不合法的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3] - 应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程序,对查扣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来源、去向、收益等进行登记造册,并与被执行人订正核验 [3] - 需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激励约束兼容机制,对因执法不规范造成的涉案财物损毁和流失等问题,需责任到人地依法赔偿 [4] 平等保护对经济活力的激发 - 公私权的平等保护是经济社会的信心助燃剂,合法权益的安全感能激发人们向上向善的动力 [5] - 最高院公布的再审案例用实绩传递信息,若私权保护享受法治之周全,每个人都将释放出更大的经济活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