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公司委托理财决策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议案,授权使用不超过4.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 - 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截至公告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余额累计为人民币25,200万元,达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1] 投资审批与关联关系 -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均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 -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 投资风险包括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可能产生的市场波动、短期投资收益不可预期以及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3]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产品,并由财务中心实时跟踪产品净值变动 [4] - 公司内审部门将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 投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使用闲置资金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5] - 通过合理购买理财产品,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并为股东创造回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