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监测设备“装还是等”?这样做或许可以打消顾虑
中国环境报·2025-11-07 07:27
核心观点 - 部分新列入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因名录动态调整频繁而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持观望态度,陷入“装怕白花钱、不装怕违法”的两难境地[1][2] - 为推进自动监控安装工作,建议建立风险提示与监督帮扶机制、探索分步式安装制度、并规范退出名录企业的设备管理流程[3][4] 监管要求与现状 - 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单位包括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许可证中明确要求的单位,以及列入本年度最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 -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多在建设项目验收前已完成设备安装联网,而新列入名录的单位常因名录频繁动态调整、准备时间不足等因素未能及时安装[1] - 根据2023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每年对监管重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2] 企业面临的挑战 - 部分地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频繁变动,甚至出现“年内纳入、次年退出”的现象[2] - 企业因无法预判是否会被长期列入重点名录,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产生抵触心理,影响安装联网工作整体进度[2] 政策建议与解决方案 - 建议在启动下一年度筛选工作前,向拟新纳入企业发放“重点监管风险提示函”,提前沟通并听取意见[3] - 正式列入名录后应及时通知企业,普及法律法规并提供设备选型、安装方面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帮扶[3] - 可探索“分步式安装”制度,按“基础达标先行、全面完善跟进、优化提升收尾”的方式为企业分摊安装成本[3] - 对退出名录的企业,鼓励其继续使用设备以减少现场执法频次,或对暂停使用的设备办理“备用备案”以便复用[4] - 可引导退出企业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提高自动监测设备的剩余价值,减少闲置浪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