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多方解读
第一财经·2025-11-07 09:52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下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 施行。 黄小赠表示,《条例》有三个方面的亮点:系统性构建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筑牢数据真实性 的"防火墙";规范与培育并重,建立健全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新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与社会共治,构 建现代化监测治理体系。 "《条例》通过统一标准、明确责任、强化惩戒,构建了覆盖'监测-数据-监管-问责'全链条的刚性制度 框架,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中国环境保护产 业协会会长郭承站说。 郭承站说,过去,技术服务机构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小、散、乱"问题,特别是在自行监测技术服务方 面,市场饱和、低价竞争问题突出。《条例》构筑了行业"反内卷"制度屏障,重塑监测市场健康新生 态。 同时,《条例》的出台也激活了监测装备与服务新需求,推动新技术与传统设备深度融合,将推动物联 网模块、数据加密与防篡改技术等与传统监测设备的深度融合,催生新一代"智能监测终端",加速迈向 精准高效的"智慧监管"新范式。直接刺激对无人机(船)、卫星遥感、走航监测、传感器网络、AI数 据分析平台等先进装备、软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