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增加地方财力大动作!省本级761亿元“让利”给市县
第一财经·2025-11-07 12:33

改革核心与模式 - 改革核心为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采取“不动存量、只动增量”形式,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加市县自主财力 [1][2][6][7] - 改革目的是缓解基层政府“三保”支出压力和收支矛盾,并调动市县积极性,增强其造血功能和发展动能 [7] 省级财政调整 - 广东省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由3153亿元调降至2391.8亿元,减少761.2亿元 [1] - 省级财政减收主要源于降低与市县的共享收入分享比例,但通过市县上解存量收入基数750.46亿元及中央转移支付10.74亿元,保持了省级预算总收入不变 [2][6] 市县财政影响 - 改革使市县在“账面”上直接增加约761.2亿元收入,但扣除上解省本级的750.46亿元后,实际净增收入约为10.74亿元 [6] - 广州市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632.1亿元,同比增加176.7亿元,增长约12%,若剔除改革影响,可比增幅为3.4%,意味着改革为其带来约127亿元收入增长 [2] - 东莞市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8亿元,同比增长12.3%;惠州市同比增长13.7%;珠海市同比增长9% [3] 税收结构变化 - 省级让利的761.2亿元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减少约457.1亿元,占年初全省增值税收入预算比重约10.5% [3] - 企业所得税减少约147.6亿元,占比约7.8%;个人所得税减少约61.1亿元,占比约6%;土地增值税等收入减少约85.4亿元 [3] - 改革主要调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四大共享税种的省级与市县分享比例,此前按“五五”分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