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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发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证券日报网·2025-11-07 22:06

本报记者 吴晓璐 据悉,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11月7日消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持续增强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风险防范能 力,加强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下简称风险基金)的全流程管理,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发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首先,调整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一是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的表述,由列举式修改为概念式,明确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采用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提升规则包容性。二是根据品种(业务)风险程度,对风险基金的交纳 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权益类品种由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 百万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务交纳比例不变。三是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由按照业务收入、收益的百分之二 十调整为百分之九。 其次,完善风险基金规模相关规定。一是将原设定的三十亿元规模上限调整为"本基金净资产总额不少于三十亿元"。二是 增加动态评估规模条款,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定期动态评估论证风险基金所需规模,并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