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包括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 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 推进矿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 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 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与新能源发展协同互促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 加大政策协同支持力度 [1] - 政策目标为到“十五五”末 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基本成熟 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 建设一批清洁低碳矿区 煤炭行业绿色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 [1] - 该意见被专家评价为精准锚定煤炭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方向 是指导煤炭产业转型发展的重大顶层制度设计 [2] 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机遇 - 创新“光伏+”多元业态发展模式 支持在煤矿复垦区发展光伏和农林业种植、畜牧饲养等 [1] - 能够盘活闲置资源 充分利用矿区的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资源 提供清洁能源 创造新收益来源 [2] - 采用“自发自用”模式可显著降低矿区高耗能生产环节的电力成本 [3] - “光伏+”模式可在发电基础上叠加农业、渔业、碳汇收益 实现土地复合利用与生态治理 [3] - 为未来发展新能源产业、布局综合能源服务积累技术、管理和人才基础 [4] 矿区用能清洁替代路径 - 加快煤炭生产重点环节电气化改造 扩大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比例 在有条件的露天煤矿规模化应用电动、氢能矿卡等 [4] - 电气化改造的核心制约因素在于经济性 即成本问题 改造工程涉及新增投资 如配套储能设施、充电设施 企业会进行成本效益核算 [4] - 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 有序开展绿电直连 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 努力扩大矿区绿色电力使用比例 [4] - 矿区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能源消耗形式以电力为主 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光伏和分散式风电 实现绿电自发自用或交易 有可能实现运营环节的“零碳”或近零碳目标 [5][6] 煤炭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 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与新能源发展协同互促 支持煤炭企业统筹煤炭与煤电、新能源产业布局 加大清洁高效火电、新能源等产业投资开发力度 提升一体化协同融合发展效益 [6] - 转型方向是从单一的能源生产或供应商 转向综合能源服务商 业务范畴需大幅拓展 涵盖热、电、气等多种能源形式的供应与服务 并涉及“源网荷储协同”等新型系统模式 [6] - 企业需要关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 统筹不同能源品种优化匹配 提升整体能源效率 这是从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7] 技术创新与产业链延伸 - 鼓励煤制油气和煤化工项目开展规模化绿电、绿氢利用替代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 有效降低煤炭转化碳排放水平 [7] - 支持煤炭企业开发碳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新能源发电材料等创新型产品 打造煤基产业链绿色发展新亮点 [7] - 碳基特种燃料凭借高热值、适配特殊场景的优势 已在航天、极端环境作业等领域实现突破 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依托政策驱动与市场环保需求迎来爆发式增长 新能源发电材料布局空间大 在储能、半导体等领域开辟高附加值赛道 [8] - 具备条件的煤炭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产品高端化、绿色化 能实现从“燃料供应商”向“材料制造商”的转型 打开长期增长空间 [8]
国家能源局:支持煤炭跨界新能源,开辟综合能源新赛道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1-08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