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最新要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
搜狐财经·2025-11-09 12:40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政策核心观点 -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领域,自2017年政府专项债券按项目发行以来,其发行额度和项目数量连续几年在新增专项债券中排名第一 [1] - 2024年国办发52号文明确收紧政策,明确支持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 - 2025年专项债审核趋严,政策处于收紧状态,后续可能延续该趋势,重点支持建设条件成熟、有真实需求且已有意向使用企业的项目 [2] 2025年专项债券最新政策要求 - 项目需位于国家级或省级产业园区内,并能提供园区批复手续,以2025年第四批为例,初步审核通过的项目均在国家级产业园区 [2] - 项目需在建或建设条件成熟,可研已批复,土地等条件已落实,已开工建设并提供相应资料为佳 [2] - 建设内容以标准化厂房为主,配套给排水、电力、管网、道路等设施,所有内容需尽量量化表示 [2] - 建设内容禁止包括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负面清单内容 [2] - 园区内现有厂房整体利用率需较高,没有过多空置,有需求且急需新建标准化厂房 [2] - 新建项目对应的后期运营使用企业需基本确定并达成合作意向,需提供详细的厂房租赁协议 [2]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与收益 - 常见产业园区类型包括装备制造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特色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低碳工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保税物流产业园等 [3] - 主体建筑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库、冷库、研发、中试、办公及其他配套服务用房,室外包括道路绿化以及配套管网工程 [3] - 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建筑租金收入(厂房、仓库、冷库、办公)、停车位收入、充电桩服务费收入、物业费收入、污水及固废处理收入等 [3] 项目谋划要点与合规性 - 需合理规避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确保建设内容符合支持领域,禁止商业地产、酒店、楼堂馆所等内容 [4] - 配套建设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不宜过高,一般不适宜超过总投资的20%-30%,避免收益性不足、强行打包项目 [4] - 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应为政府主管部门、国有平台公司、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是企业的需限定为本级全资国企 [5] - 市场化转型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新建项目的项目单位 [5] - 河南地区允许跨级申请,同一项目可由不同层级地区分别申请专项债券,按照"谁申请、谁偿还"原则 [5] 项目谋划新方向与注意事项 -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除传统基建外,建议侧重园区工业互联网相关基建,支持配套数据中心以及包含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物联网、5G通信等新基建内容 [6] - 项目可研需已获批复,土地手续已办理完善,已获取环评、节能审查等备案或审批,相应前期资料需随申报材料提交 [7] - 项目收益来源需和建设内容具关联性,收益规模需与建设规模匹配,项目收费单价需合理 [8] - 项目收益结构适合采用政策鼓励探索的"专项债+市场化融资"的融资组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