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
华尔街见闻·2025-11-10 17:03

扩大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具有收益的重点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领域建设并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 [1] - 清理不合理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1] - 坚决取消招标投标领域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并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1] 打通堵点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1]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并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为其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1]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并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 [1] 强化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1]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以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 [1] - 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并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