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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等领域建设
期货日报网·2025-11-10 18:41

扩大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有收益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1] - 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1]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1] - 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1] - 坚决取消招标投标领域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1]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1] 打通堵点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2] - 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2] - 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2] -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2] 强化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2]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2] - 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2]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