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区公共收益被物业侵占,业委会打赢官司追回770余万元!一半将给业主发红包
每日经济新闻·2025-11-10 21:37

案件核心判决结果 - 南京市江宁区博恩花园业主委员会起诉前物业公司江苏万园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获胜,法院判决万园物业需在15日内返还小区公共收益约771万元及相应利息 [1][4] - 根据业主大会决议,追回的公共收益50%将以红包形式回馈业主,其余50%纳入业主共有资金账户,该决议获得参与户数97.92%的同意票 [1][4]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 万园物业自2015年12月起为博恩花园小区提供服务,合同约定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2] - 业委会发现万园物业在2022年擅自动用公共收益,其中一个季度即动用10万元用于发放车库管理人员工资 [3] - 万园物业辩称应向业委会支付的公共收益款为238.68万元,并提及业主欠费问题,但法院认为物业费收缴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不予采纳 [3] 行业普遍问题与专家观点 - 商品房小区公共收益被物业公司侵占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长沙南贡雅苑小区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回被侵占收益并进行分红 [5] - 专家指出,在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业主组织不健全的包干制下,物业公司常将公共空间视为“可开发资源”而非“全体业主资产”,短期创收动力强于长期维护 [5] - 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全体业主,应优先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次用于公共秩序维护与环境品质提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