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01787.HK)全资子公司需补缴税款7.38亿元
格隆汇·2025-11-10 22:50

公司税务事项 -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州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5.08亿元人民币并缴纳滞纳金2.3亿元人民币 合计7.38亿元人民币 [1] - 补缴税款涉及莱州公司原已注销的子公司章鉴公司和鲁地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无偿划转探矿权的税务处理 [1] - 上述探矿权无偿划转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 需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1] 公司治理与背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事项的议案 [1] - 税务事项源于落实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 [1] - 所涉税款及滞纳金由吸收合并原子公司的母公司莱州公司承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