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促进发展 [1] - 政策重点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方面精准发力,形成政策组合拳 [1] 扩大市场准入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输电通道、油气管道、LNG设施、供水等有收益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可行性并说明,鼓励支持参与 [4]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结合项目实际和民企意愿确定具体比例 [4] - 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需细化民间资本参与要求,项目审批部门审核参与情况和持股比例 [4]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4]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一视同仁,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 [7] - 加快公布并向民企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支持有能力的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7] - 清理不合理服务业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等方面违规设障,支持民资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7] - 取消对民企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7] 打通运营堵点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保障民企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7] - 加快制定铁路线路接轨管理办法,规范简化接轨手续,支持有条件的铁路项目实行管内自主运输调度,完善路网使用费财务清算规则 [7] - 深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改革 [7] 强化金融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8]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 [8]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企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 [8]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精准投放信贷资源,推广“创新积分制”服务科技型企业 [8] - 持续落实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8]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支持2300多个项目,总投资约7万亿元,重点投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及交通能源等城市更新领域 [9] - 该金融工具加大了对经济大省的支持力度,并支持了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9] 政策影响与专家观点 - 设定参股比例最低要求是为民间资本进入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国有资本主导领域打开大门,使其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5] - 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高于10%有力拓展了民间投资发展空间 [5] - 明确部门分工将拓空间目标转化为权责明确的具体任务,为民资顺畅参与重大项目提供保障、扫清障碍 [6] - 去年8月国务院核准五个核电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民企参股比例首次提至10% [6] - 今年上半年有10家民营企业参股了5个核电项目,持股比例都达到10%以上,最高达到20% [6] -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就业稳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9]
民间资本可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建
北京商报·2025-11-11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