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搜狐财经·2025-11-11 07:14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旨在通过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组合拳”方式,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让民营企业愿投、能投、安心投[1][2][3] -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被视为支撑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以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的重要力量[1][3] 市场准入与投资空间 - 政策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1]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以拓宽民间投资空间[1] - 中国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节能降碳改造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投资空间广阔、需求较大[1] 优化营商环境与打通堵点 - 政策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1] - 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1] - 部署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等务实举措[1] 政策保障与金融支持 - 部署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2] - 这些硬招实招旨在更加有力有效地提振民间投资信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