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各方协同、运行高效的会计工作责任体系,以引导各方归位尽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击财务造假 [1] - 增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执行力,确保市场主体会计信息可比,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基础 [4] - 梳理形成会计责任清单,加强会计法治宣传,强化相关主体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夯实基础 [4][5] 单位会计责任 - 单位承担会计主体责任,需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以虚假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不得编制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 - 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会计事项,不得对依法履职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 [2] - 单位会计人员应履行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有权拒绝配合其他单位实施财务造假的要求 [2] 会计服务机构责任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委托人要求作出不当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等行为应拒绝办理 [3] -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不得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不得为被审计单位编造事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发现违规行为拒不纠正时应向相关部门报告 [3] - 财政部今年已对28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637名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作出行政处罚,通报27起典型案例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3] 监管与制度执行责任 - 财政部负责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补充解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 - 业务主管部门确需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的,应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4] - 明确财政部门、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会计监管责任,以及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责任 [3]
财政部厘清各方会计工作责任 严肃追责、强化监督
第一财经·2025-11-11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