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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厘清各方会计工作责任,严肃追责、强化监督
第一财经·2025-11-11 13:11

核心观点 -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旨在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各方协同、运行高效的会计工作责任体系 [1] - 该意见通过合理区分单位会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利益相关方责任,引导各方归位尽责,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击财务造假 [1] - 意见梳理形成会计责任清单,有利于加强会计法治宣传,强化相关主体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5] 单位会计责任 - 单位承担会计主体责任,需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以虚假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 - 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会计事项 [2] - 单位会计人员应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有权不接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权拒绝配合其他单位实施财务造假的要求 [2] 会计服务机构责任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委托人要求作出不当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会计资料的行为,应拒绝办理 [3] -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或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不得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发现被审计对象违规且拒不纠正时应向相关部门报告 [3] - 财政部今年已对28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637名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作出行政处罚,通报27起典型案例以发挥警示作用 [3] 监管与制度统一 - 财政部负责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补充或解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 - 确需制定对会计核算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的业务主管部门,应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4] - 强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要求,旨在增强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执行力,确保市场主体会计信息可比,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基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