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创新举措指导新能源消纳调控
中国发展网·2025-11-11 15:1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新能源高速增长带来的消纳压力,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大课题 [1] - 文件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新思路,包括分类引导开发、推动新业态发展、增强电力系统适配能力、完善市场体系等,并设定了2030年和2035年的具体工作目标 [1][2] 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分类引导 - 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实施分类施策 [1] - 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 [1] - 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消纳 [1] - 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消纳 [1] - 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消纳 [1] - 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 [1] 新能源消纳新模式与新业态 - 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 [2] - 支持4类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 [2] 新能源消纳调控工作目标 - 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 [2] - 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 [2] -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