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索赔案已有获赔到位
元成股份涉嫌虚假陈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涉嫌违法事实包括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1] - 具体手段为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2020年至2022年营收和利润 以及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2022年营收和利润[1] - 相关投资者索赔区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1] 保利联合行政处罚及索赔 -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 - 违法事实为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 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19.95%[2] - 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 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43.24%[2] - 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 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124.47% 导致2021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2] - 相关投资者索赔案已有个案获赔到位 诉讼时效已进入倒计时[1][2] - 投资者索赔区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