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框架与总体要求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整体投资效益[1] - 若干措施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信号[2] - 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共同抓好政策落实[2] 重点领域与行业引导 -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3]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3] - 鼓励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5] - 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6] 持股比例与项目参与 - 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例如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2] - 一视同仁积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2] 融资渠道与REITs发展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7] - 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83个已发行上市,涵盖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7] - 下一步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7] 中试平台与创新支持 - 中试是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重要环节,鼓励地方按照中试特点探索简化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5]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5] 数字化转型与服务商培育 - 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6] - 培育更多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着力发挥转型赋能外溢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转型、更多资金投入[6]
促进民间投资!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声
中国证券报·2025-11-1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