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9亿元资金,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买股票,不但没赚钱,反被重罚47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2025-11-11 23:38

案件概述 -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对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处以总计47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处罚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老鼠仓)及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两项违法行为 [1] - 汤某明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 其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 并通过控制他人账户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趋同交易 [3][4][5] - 尽管进行了大规模的交易 但相关行为累计无违法所得 即并未盈利 [1][3] 违法行为详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老鼠仓) - 汤某明直接控制使用三个他人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累计买入金额为55,134.90万元人民币 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 [3] - 控制“邢某”账户趋同买入177只股票 金额30,024.39万元 占该账户买入只数和金额的57.47%和78.87% [3] - 控制“罗某英”账户趋同买入55只股票 金额6,168.44万元 占该账户买入只数和金额的69.62%和77.24% [3] - 控制“胡某娟”账户趋同买入123只股票 金额18,942.08万元 占该账户买入只数和金额的51.68%和75.60% [3] - 汤某明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 涉及金额21,157.09万元人民币 [4][5] - 明示、暗示邢某 其控制的“邢某芳”账户趋同买入75只股票 金额9,771.34万元 占该账户买入只数和金额的81.52%和85.02% [4] - 明示、暗示谢某 其控制的三个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11,385.75万元 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81.72% [5] - “谢某”账户趋同买入121只股票 金额9,645.17万元 占比71.6%和81.55% [5] - “曹某林”账户趋同买入41只股票 金额796.51万元 占比82%和81.77% [5] - “金某”账户趋同买入42只股票 金额944.07万元 占比82.35%和83.47% [5] - 涉及的趋同交易股票包括中国卫星、保利发展、金地集团、中信证券等 [3][4][5] 违法行为详情: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 除趋同交易外 汤某明作为从业人员 控制使用前述三个他人账户(邢某、罗某英、胡某娟)在沪深两市进行了其他股票买卖 累计金额为14,010.95万元人民币 [1][6] - 此部分交易同样无违法所得 [6] 处罚决定 - 对汤某明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 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7] - 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 处以250万元人民币罚款 [8] - 对汤某明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 处以200万元人民币罚款 [9] - 以上三项罚款合计470万元人民币 [10] - 其中 针对“老鼠仓”行为的罚款总计为450万元人民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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