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要求并释放积极信号[1] - 鼓励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1][2] - 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例如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1]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 - 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2] - 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 - 结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模式[2] 中试平台建设与支持 - 支持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布局,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2][3] - 鼓励地方探索简化中试平台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因其是产品大规模量产前的中间试验而非生产环节[3]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3] 数字化转型赋能 - 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3][4] - 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4] - 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在订单获取、贷款融资、销路拓展等方面取得转型收益[4] 基础设施REITs融资渠道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4]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的"首单"项目,发挥良好示范带动效应[4] - 下一步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4][5] 专项协调服务机制 - 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主动协调、申报单列[6] - 加快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项目培育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5][6]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
中国证券报·2025-11-12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