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
科技日报·2025-11-12 07:47
政策核心目标 - 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1] - 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 [1] - 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 [1] 重点任务与举措 - 围绕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推动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增强电力系统适配能力、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强化技术创新支撑五项重点任务提出19项具体举措 [2] - 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通过合理布局外送基地、新能源集成发展、东部产业转移、西部挖掘消纳潜力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就地消纳 [2] - 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依托西南大型水电基地优化配置新能源,对存量水电外送通道合理增配新能源以提升通道利用水平 [2] - 提高电网对新能源接纳能力,优化全国电力流向扩大资源配置范围,稳步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模,加强主网架建设并推动配电网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2] 政策实施保障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统筹推进工作,后续将细化完善配套政策以确保举措落实落地 [3]